特别纳税调整,是税务机关出于实施反避税目的而对纳税人特定纳税事项所作的税收调整,包括针对纳税人转让定价、资本弱化、受控外国公司及其他避税情形而进行的税收调整。...
为了规范特别纳税调整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征管法实施细则)以及我国政府与有关国家(地区)政府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安排)(以下简称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法院裁判导致房地产权属转移的契税缴纳新规...
北京地区以逃避税收主张房屋买卖无效裁判规则...
房屋买卖合同未约定税费承担方式的裁判规则...
以物抵债,是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一种有效手段,是银行在无法以货币资金收回贷款时,为降低信贷资产风险而收回借款人相应实物资产以抵偿债务的行为。...
从房产税诉讼案件看房产税计税原理...
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开发成本科目设置及核算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相关税金的缴纳,尤其是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今天主要和大家分析如何规范开发成本科目的设置和核算内容。...
为了帮助“客户”规避北京市房屋限购政策,9个月的时间里,周某通过他人勾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规帮助463名非京籍人员办理补缴五年个人所得税业务,使得原本不具备购房资格的328人顺利在京签约购房,购房合同总金额达43亿余元,相关人员共从代办补缴个税中收取费用2169.2万元。记者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获悉,经两级法院审理,周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其他涉案人员被另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占应缴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
重点领域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事辩护 骗取出口退税罪刑事辩护 走私逃税犯罪刑事辩护 税务渎职犯罪刑事辩护 隐匿销毁会计账簿犯罪刑事辩护特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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