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假自营、真代理”,是指出口企业接受委托,以自营名义出口、申报退税,但实质上并未实质参与出口交易活动,仅收取部分代理服务费的经营行为,但是货物却有真实的出口。...
“假自营,真代理”模式,按照税务总局的文件要求,税务机关是不应当予以退税的。...
假自营真代理被追缴出口退税款的,民事责任各担50%...
外贸企业主要的税务风险:未申报收入(私卡收款)、借货配票(买单配票)、无货虚报、少出多报、货物循环——没有真实业务骗税、伪装自营——纵容他人实施骗税。 ...
假自营真代理的税务及法律风险分析...
骗取出口退税罪作为复合型犯罪涉及税务、海关、外汇等不同监管领域内多方主体的多个违法行为。对这些涉案主体是否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各地税务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处理方式不尽相同。以代理出口企业“假自营、真代理”业务模式为例,尽管其违反了出口退税管理的规定,但并不必然具有刑事违法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以“四自三不见”方式成交出口的产品不予退税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凡以四自三不见方式成交出口的产品不予出口退税。...
重点领域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事辩护 骗取出口退税罪刑事辩护 走私逃税犯罪刑事辩护 税务渎职犯罪刑事辩护 隐匿销毁会计账簿犯罪刑事辩护特色服务
虚开普通发票罪刑事辩护 增值税进项留底骗税刑事辩护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刑事辩护 出口退税骗税犯罪刑事辩护 农产品收购发票虚开犯罪辩护代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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