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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进出口

加工贸易货物循环一日游刑事违法性评析

加工贸易企业以部分保税制成品循环一日游的形式完成核销,目前法院认定为刑事犯罪,构成“伪报贸易方式假出口”走私犯罪。...

最高法院关于循环贸易融资纠纷裁判规则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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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贸易不构成闭合模式,应认定为买卖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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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出口海参骗取出口退税,为何只认定一个罪名?

在(2017)浙02刑初55号“宁波LJ进出口有限公司、杨某骗取出口退税”一案中,杨某通过循环出口海参的方式骗取出口退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只认定了LJ公司及杨某犯骗取出口退税罪,本文将以此案例为样本分析“循环出口骗取出口退税”模式的定罪问题。...

税务总局曝光6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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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羊毛纱线“变脸”循环进出口骗取出口退税8.7亿余元 或为全国最大骗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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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循环进出口方式骗取出口退税案

骗取出口退税罪和其他涉税犯罪不同,形式上在于其复杂性、集团性特征,定罪量刑上在于“一个行为两个罪名”的数罪并罚和牵连犯罪的从一重罪处罚。应当注意作为刑事案件和涉税刑事案件的共性,也应当注意其区别于其他犯罪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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