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分摊协议即CCA(Cost Contribution Arrangements),是两个以上企业之间议定的一项框架,用以确定各方在研发、生产或获得资产、劳务和权利等方面承担的成本和风险,并确定这些资产、劳务和权利的各参与者的利益的性质和范围。
最常见的CCA是无形资产共同开发协议,每一个参与者都可以获得所开发无形资产的一份权利。在这种CCA中,每个参与者都被授予独立的利用无形资产的权利。当参与者对CCA开发的资产拥有所有者权益,且贡献是按适当比例划分时,参与者无需为使用与其获得的权益相一致的资产,而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或其他报酬。
根据OECD《跨国企业与税务机关转让定价税务指南》的规定,CCA的签订应遵循公平交易原则。
根据2009年《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最行规定。
所谓成本分摊协议是指参与方共同签署的对开发、受让的无形资产或参与的劳务活动享有受益权、并承担相应的活动成本的协议。参与方使用成本分摊协议所开发或受让的无形资产不需另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根据《办法》的规定,关联方承担的成本应与非关联方在可比条件下为获得上述受益权而支付的成本相一致。
企业对成本分摊协议所涉及无形资产或劳务的受益权应有合理的、可计量的预期收益,且以合理商业假设和营业常规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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