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1、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销售(营业)收入
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为销售收入合计,即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三者的合计数.但是不含营业外收入,可能也不包含投资收益.特殊情况下,当年销售(营业)收入会包含投资收益,即: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这是由于,股权投资企业获得的投资收益,实际上就是它的主营业务收入,所以可以按规定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2、企业尚在筹建期间业务招待费的调整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不再按比例计算扣除限额.
3、税法对业务招待费税前列支金额的要求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4、超过限额的业务招待费纳税调整
超过限额的业务招待费一律纳税调增,不予税前列支.此处要特别注意的是,业务招待费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同,业务招待费是取发生额60%和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重点领域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事辩护 骗取出口退税罪刑事辩护 走私逃税犯罪刑事辩护 税务渎职犯罪刑事辩护 隐匿销毁会计账簿犯罪刑事辩护特色服务
虚开普通发票罪刑事辩护 增值税进项留底骗税刑事辩护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刑事辩护 出口退税骗税犯罪刑事辩护 农产品收购发票虚开犯罪辩护代理范围
税案委托 法律援助 法学专家论证 专家证人出庭 司法鉴定评估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税法专家 智律网 屋连网QQ/微信号
1056606199